释义 |
法律分析: 军队物资采购项目达到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除有下列情形外,必须进行招标: (一) 涉及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不宜招标的 (二) 供应商达不到一定数量的: (三) 执行战备、抢险救灾等任务需要紧急采购的 (四) 其他不适合招标的。总部物资招标限额标准为50万元:军区级以下单位的物资招标限额标准,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机关确定。 法律依据: 《军队物资招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队物资招标管理,维护军队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军队物资招标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军队物资招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保密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