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释义 | 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要累计缴费满15年后,才可以在60周岁以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比如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则可从符合条件的次月开始,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15年的; 2、2010年7月1日之前已经年满45周岁,按年缴纳保费的; 3、2010年7月1日之前已经年满60周岁,按照规定进行了参保登记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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