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人应该怎样办 |
释义 | 如果把人打了一般分三种方式解决,但是首先依据受害人法医伤情鉴定结果,为基础进行判断。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除了判决后需要承担的赔付责任外,一般没有其他责任; 公安机关对打人者,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三、未构成轻微伤,打人者需要支出医药费的,可以以民事侵权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必要费用。 注意的是,无论是调解还是起诉都要注意收集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证明受伤情况的材料。 此外,确实没有硬性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主持调解,不过在实践当中,和解是一个从轻处理的条件,我们一般都会征求下双方意见,如果分歧太大就按程序走。 和解是首要选项,不能和解就按照各自伤情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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