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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告语该如何维权
释义
    发现广告违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广告违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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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