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落户到房子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首先到同意接户口的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 2、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3、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 4、最后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以及办理新的身份证。 迁户口的情况如下:上大学、招工、招干、购房、投资、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都可以迁户口。户口迁出本市一般要求重新办理身份证,市内迁移不用重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