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原告开庭陈述词要注意以下方面:1、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2、进行法庭调查阶段,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3、原告说明自己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4、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