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荒地怎么办理征用土地 |
释义 |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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