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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外国人离婚如何办理
释义
    对于涉外婚姻,双方都在中国且对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双方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地居民一般都会选择以诉讼方式在中国法院起诉解决。
    一、离婚办理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吗
    离婚办理不一定要在领的地方。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结婚和离婚都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离婚时,夫妻双方不需要到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证。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才能进行下去否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而两种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初审新人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询问离婚意愿及询问相关协议内容,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4、发离婚证符合离婚要求的,给予离婚证。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要去登记地吗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在结婚时,人们都是希望能够白头偕老的,只是在之后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分岔口。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达成了统一意见,这时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者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外,注意一点,离婚协议书需要当着婚姻登记处办理人员的面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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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