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扎了我很多次自行车车胎,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中国公民报警权益及维权途径。公民报警遇到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可向上级公安投诉;不立案可申请复议,复议仍不服可申请复核;可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举报。 法律分析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进行举报。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恶意破坏自行车车胎的行为? 应对恶意破坏自行车车胎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保持警惕,尽量将自行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如有可能,选择有监控设施的停车场。其次,安装防盗锁具,如高强度的U型锁或链条锁,并将其正确锁定在车轮和车架上。此外,可以考虑使用防刺胎套或胎内防刺胶水,以减少车胎被恶意扎破的风险。如果发现车胎被破坏,应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或照片。同时,保留好维修记录和购买凭证,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保险公司或警方调查。最重要的是,不要试图私自处理或报复,让执法机构来处理这类违法行为。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增加自行车安全,减少恶意破坏行为的发生。 结语 报警是公民的基本权益,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时,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不立案可申请复议,复议不服可申请复核。同时可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举报。应对恶意破坏自行车车胎,保持警惕,选择安全停车场,使用防盗锁具和防刺胎套。发现破坏应及时报警,提供相关证据和记录。切勿私自处理或报复,让执法机构处理违法行为。通过以上措施,增加自行车安全,减少恶意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六章 国防交通保障 第四十四条 重点交通目标的管理单位和预定承担保障任务的单位,在重点交通目标受到破坏威胁时,应当立即启动保障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在重点交通目标遭受破坏时,应当按照任务分工,迅速组织实施工程加固和抢修、抢建,尽快恢复交通。 与国防运输有关的其他交通工程设施遭到破坏的,其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按照管理关系向上级报告,同时组织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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