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994年起,开始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初步建立了由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构成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