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购房补贴 |
释义 | 根据郑州购房补贴政策,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初次购房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其中博士购房每人补贴10万元;硕士购房每人补贴5万元;本科毕业生购房每人补贴2万元。如果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活补贴发放名单之中的,将无法享受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时,按照“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初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一、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1、购房人到市行政审批服务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 2、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3、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情况进行审核。 4、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 二、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一份); 2、房屋不动产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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