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是息息相关的,很多时候没有过多的去注意的。但是出现的权益受到损失的时候就会通过司法的程序来争取保障其权益不受损失。当然一般涉及一些民事纠纷就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的。一、民事诉讼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2、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之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3、决定开庭审理的案子,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有委托律师则会通知代理律师)4、缴纳开庭费用;地区不同,案件不同费用也不相同。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法院根据案件让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就会判决。8、宣告判决。二、民事诉讼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状(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案由。(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6)起诉人签名、日期。(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2、证据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3)授权委托书。(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三、民事诉讼起诉必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