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金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1、结婚时的三金一般属于彩礼,离婚时,对于三金的处理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夫妻在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拒还彩礼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的; 2、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并且支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生活困难的; 3,、给付的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等,以上情形女方可以不需要返还彩礼。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男方悔婚彩礼钱该退吗 根据规定,男方悔婚彩礼不一定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退还彩礼。不过,在后两者的情况下,要求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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