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控制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1.组织规划控制 根据财务控制的要求,单位在确定和完善组织结构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单位的经济活动通常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5个步骤。如果每一步骤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2.授权批准控制 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 3.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筹资、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4.实物资产控制 实物资产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接近控制和定期清查控制两种。限制接近控制是控制对实物资产及与实物资产有关的文件的接触,除出纳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则限制接触,以保证资产安全;定期清查控制是指定期进行实物资产清查,保证实物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记载相符。 5.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分粗放型成本控制和集约型成本控制。粗放型成本控制是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的最终售出进行控制的方法;集约型成本控制一是通过改善生产技术来降低成本,二是通过产品工艺的改善来降低成本。 6.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就是尽可能地防止和避免出现不利于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在这些风险中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显得极为重要,必须尽力规避这两种风险。 7.审计控制 审计控制主要是指内部审计,它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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