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备有相应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专项施工案等技术文件并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 法律依据: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1.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