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业义务是道德义务的一部分,是道德义务在人们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表现为劳动者在职业生活中对企业、用户、社会、国家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也表现为国家、社会、用户、企业对劳动者的道德要求。职业义务的特点是:(1)职业义务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由某种内心信念所支配的自觉自愿的行为;(2)职业义务不同谋求个人权利和报偿相联系,相反,人们履行职业义务常常意味着要做出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以利于他人和社会。职业义务与职业责任是紧密相连的,是不可分的。职业责任规定着职业行为的内容,即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做什么,并包括质与量的要求。只有圆满地完成这些应该做的事情,才尽到了职业责任,完成了职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