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按照以下标准: 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破坏公众水利设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处,依法要按上述规定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