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一个租户没有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方法如下: 1、房东去找到前租客拿到相关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2、再找后租客说明,商议; 3、如果前租客找不到可以去本市工商局调档; 4、如果前租客没有销户,就与后租客要求前租客销户且告知其不销户后果。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前租户不注销营业执照的,只有找到原租户,与其协商要求办理迁移,要么就等到它被自然注销。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