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夏红玉案牟伦兴的处罚
释义
    咸丰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利川籍被告人牟伦胜伤妻案进行了判决,牟伦胜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法律依据:《牟伦胜故意伤害案判决书》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牟伦胜主观方面具有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人重伤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牟伦胜重伤他人手段残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牟伦胜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且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首成立,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牟伦胜的“自己病好了觉得还是要负责”的辩护意见成立,辩护人张心明提出的被告人牟伦胜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而犯罪且投案自首,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被告人牟伦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手段残忍,理应严惩,辩护人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