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它属于医保的范围(只有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没有国家医保的说法),只要是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用药及手术,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一、住院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1、一级医院200元;2、二级医院500元;3、三级医院800元;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三、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和乙类慢性病。1、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2、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