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迁到父亲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需要的手续: 1、需要由其父户籍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申请证明; 2、提交到所属公安户籍部门,由该户籍部门向孩子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发出户口商调函; 3、孩子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批准后,会开出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前往孩子父亲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登记落户即可。 1,需要的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 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 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 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 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 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如果有出生证明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话,那么直接转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话,那么需要先去做亲子鉴定来证明亲子关系。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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