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事诉讼被请求人的财产包括哪些 |
释义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请求人的财产包括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以及船用物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请求人的财产包括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以及船用物料。对其他财产的海事请求保全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十二条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一、办船证要去哪里才可以办理 1、办理船舶登记入户程序需与海事、船级社、交通等部门打交道。2、购买人须先到事部门登记,申请符合规定的船名,再向船厂订购。船名如同汽车牌号,为独一性。3、船出厂后,海事部门核准船舶的购买合同等文件后,才发放船舶所有权证书。4、船级社检验持有所有权证的船舶合格后,发放检验合格证书和国籍证书,船舶方能合法下海行驶。 二、车船税免征对象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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