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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居已有数年,关系已经恶化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如何获得离婚证?
释义
    1、若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可以订立协议并一起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在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确认感情破裂,则应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适当的分割处理;
    2、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3、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合法夫妻身份的人;
    4、当事人双方必须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愿;
    5、离婚协议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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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