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阳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如下: 1、第一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不超过210度,总累计电量不超过2520度,正常按规定的电价收取;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 2、第二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210和400度之间,总电量不累计超过480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提价幅度不低于_度5分钱; 3、第三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400度以上,累计电量在4800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居民阶梯电价电费是按递增法计算方法如下: 1、第一档基础电量电费=基础电量(当月总电量x第一档电价); 2、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二档电量X第二档电量递增; 3、第三档递增电费=第三档电量X第三档电价递增; 4、总电费=基础电量电费+第二档递增电费+第三档递增电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