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也没有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一方单独出售该房屋。夫妻共有房产,双方对该房产应该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因此卖出共同所有的房子需要双方的同意。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房产卖出,一般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