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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楼房外面的窗台坏了属于谁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共部门的窗户漏风是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如果是自己家里的,一般都有保修期的,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建筑商,或者他们委托物业公司负责,过了保修期只能住户自己维修了。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的范围: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供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小区红线内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护卫服务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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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