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主要经营江西、福建两省全部和湖南、湖北两省境内部分铁路运输及其相关产业;这是因为南昌火车站主要承担普速列车客运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