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未详细规定。特殊性需了解房屋使用及管理情况。若出售转交地方管理,按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处理方法分割。若军队独立管理,地点在军营内,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转业军人居住,分割需遵守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获得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得折价补偿,可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 法律分析 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应经地方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所处地点在军营之内,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拓展延伸 军人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权益保障与分割规定 军人离婚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权益保障与分割,相关规定涉及多个方面。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军人离婚后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具体操作上,可以通过协议划分、司法裁定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对于军人一方,根据其军龄、贡献等因素,可以享受一定的优先权。同时,根据当地政策,可能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要求才能获得分割权益。总之,在军人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确保权益的保障和公平性的实现。 结语 军人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涉及多个方面,法律并未详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应先了解房屋管理机关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情况。若房屋转交地方管理,应遵循地方经济适用房的处理方法进行分割。若房屋由军队独立管理,仅供现役或转业军人居住,分割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获得所有权后,另一方应获得折价补偿。军人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并根据军龄、贡献等因素给予优先权。同时,需满足当地政策中的居住年限要求。确保权益保障和公平性的实现,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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