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一房多卖,卖方不归还定金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房多卖卖方拒绝返还定金的一般被认为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到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到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卖方退还定金、预付款及利息;并请求卖方承担赔偿一倍预付款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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