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原告是谁? |
释义 | 提起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而被告一般指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一、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原告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前,应当依法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并要求有关公司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以维护公司利益。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股东代表只是因为公司忽视或拒绝提起诉讼而提起诉讼。 二、股权转让怎样确定诉讼当事人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应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的,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原告应当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 三、股东代表诉讼和代位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和代位诉讼的区别是: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利益。4、法律责任承担者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5、被告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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