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厦门市企业拆迁补偿: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通常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及确因搬迁损失的机器设备产生的补偿;2、拆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搬迁前期、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