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株洲县换驾照在什么地方申请办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从10月8日起,群众需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换证、补证”等八项业务,在全市各区(县)交警支(大)队车宣窗口都可以得到解决。这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而推出“下放”至各区县的八项惠民举措。 八项措施包括:驾驶证换证补证;机动车行驶证换证补证;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郊县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变更,补、换领牌证、注销(报废)业务登记;机动车所有人联 系方式、管辖区域变更备案;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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