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使所申诉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按规定申诉人应就所申诉事项首先向所使用电信业务的提供者进行投诉。如对相关电信业务提供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答复,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如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电信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