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因经营困难给员工降薪合法吗 |
释义 | 公司可以在发生经济困难的时候,可以给员工降薪。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如果公司可以在发生经济困难的时候,可以给员工降薪。 一、公司对员工降薪的情形有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3、依具体调岗降薪。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 4、绩效考核降薪。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并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 5、公司经济陷入困难。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二、公司降薪的注意事项 很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是需要一定的工龄才逐渐形成的,如果任性降低,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实务来看,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用人单位降薪除经营困难外,一定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可能视为克扣工资的行为,员工据此辞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三、公司经营困难裁员时的流程 (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裁减人员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2、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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