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党员权利的办理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规定中止党员权利必须以党员涉嫌犯罪被监察机关依法留置、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为前提,不适用于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中发现党员有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应当及时中止其党员权利。党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后,若不具备及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条件,党组织应根据相关司法文书,决定中止其党员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