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原告方找不到被告的,经由直接传达或邮件通知等各种方式依然无果的,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用公告的形式进行告知,并在公告发出六十天公告期满之后,自动视为已经送达,由法院根据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理,并依据庭审的具体情况进行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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