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3年安徽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2、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5、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安徽省生育津贴申请流程如下: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安徽市依据生育保险政策对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标准等方面进行调整,其主要的目的是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等良好保障;安徽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女职工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