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保险宽限期内 在保险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没有按时交保费,保险合同也继续有效,如果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负责,不过事后投保人需要补交所欠保费。 (2)超过保险宽限期 超过为期60天的保险宽限期,如果被保人还没有交保费,保单也没有“使用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的益,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用负责。 但是投保人还是有机会申请保单复效的,一般会有为期2年的时间。虽然允许申请复效的时间比较长,但建议最好不要利用这个规定钻空子,因为申请复效的手续通常都比较复杂,而且之前欠的保费都要交齐,甚至有的时候保险公司要求增加复效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