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是工资薪金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工资薪金。 劳动报酬这条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此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建议首先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原劳动合同无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之前要把在公司的工作证明证据准备好,如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的,到银行打出对账单就可以,但要确定是不是公司或是法人账户,如果是财务个人账户就有风险了。其次,公司不想继续劳动关系,这时候按规定给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支付。这个工资是指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劳动报酬这条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此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建议首先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原劳动合同无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之前要把在公司的工作证明证据准备好,如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的,到银行打出对账单就可以,但要确定是不是公司或是法人账户,如果是财务个人账户就有风险了。其次,公司不想继续劳动关系,这时候按规定给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支付。这个工资是指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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