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章无法使用情况说明可以写为单位公章由于(使用率高、使用不当)等原因致使公章损坏无法使用,给单位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能够尽快地开展工作,特向贵局申请要求重新刻制公章一枚,在最后应当标明日期和说明人。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