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 (三)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关于公司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七)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 (八)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九)公司营业执照;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详细内容请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一、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的注意事项 企业股权转让股权变更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当到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且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权交易各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但是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不及时申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公司法》中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不得发生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时,必须了解清楚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这是为了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同时也是应对市场上最近大量出现的空壳公司。 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时间 (一)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对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准予变更登记的,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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