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属于什么类型卡 |
释义 | 医保卡属于社会保障卡的一种,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和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而推出的一种电子卡。 医保卡具有如下功能: 1、医疗保障: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可以通过医保卡享受医疗保障服务,包括门诊、住院、药品、检查、手术等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 2、个人账户:医保卡还可以作为个人医保账户的载体,可以查询和管理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和使用情况。 3、身份证明:医保卡还具有身份证明的功能,可以作为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在购买车票、办理银行卡等场合。 医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医保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功能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使用医保卡时,详细了解本地的相关政策和使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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