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申请核准名称; 2、提交相关资料; 3、由工商局准予设立; 4、领取执照。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3、公司住所证明; 4、公司章程;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