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犯罪记录封存即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在入学、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八十五条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没有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解封。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对于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在入学、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 对于二审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对于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数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人民检察院可以不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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