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工商登记的合伙有效吗 |
释义 | 未工商登记的合伙有效吗 合伙企业未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并不会因此而无效,工商登记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未经工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一、合伙企业企业清算的程序是怎样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有限合伙企业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吗?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公司合伙人怎样注册 合伙人公司又称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注册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注册的流程: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上网印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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