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