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三重一大”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文件,广西每人每天差旅住宿不高于280元。同时,根据不同档次的标准,可以选择相应级别的酒店进行住宿。具体而言,广西将差旅住宿标准划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城市不高于280元/人,二类城市不高于260元/人,三类城市不高于230元/人,四类城市不高于200元/人。这些标准包括房费、早餐和服务费等。在实际差旅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档次的酒店,避免超出差旅住宿标准,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确定服务性短期需求的规模和标准,控制采购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