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户口登记和婚姻登记并不是一定同步的原因,很多已婚人士或离异人士的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态,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属于一种很常见的情况。我们在日常办理和婚姻状况相关的业务时,办理部门都是以结婚证件为准,而不是以户口本登记婚姻状态为准,所以是否显示未婚根本没有大多的影响,这一点不用顾虑。如果你在结婚以后没有重新更换过户口信息的话,一般情况下你的原户口本依然登记为“未婚”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