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分居而离婚的要素: 1、夫妻两人客观上完全分开生活;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有分开的意愿; 3、夫妻分开生活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 4、双方分居的时间已经满两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