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遗产包括哪些? |
释义 | 山东泰山:泰山(山东泰安市)、岱庙(山东泰安市)、灵岩寺(山东济南市)1987.1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首个双重遗产)四川黄龙国家级名胜区湖南武陵源国家级名胜区四川九寨沟国家级名胜区四川峨眉山—乐山风景名胜区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湖北钟祥市)、清东陵(河北遵化市)、清西陵(河北易县)、明孝陵(江苏南京市)、明十三陵(北京昌平区)、盛京三陵(辽宁沈阳市)不属于法律范畴 一、如何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1、各级风景名胜区都要进行总体布局,对绿化、交通、水电、旅游服务设施实行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经过批准的规划,要纳入区、市、县的建设计划。 2、所有风景建设,均需按批准的规划进行,修改规划必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未经批准不得乱建。国家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基建项目,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编制上报,经区建委会同计划部门审定;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基建项目,由城建园林部门编制,经市、县计委、建委共同审查报市、县人民政府或地区行署按基建管理权限审批。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不准随意乱建。 3、风景名胜区的各种建筑特点、色彩、形式和体量,都要与地方特点,民族风格和景区环境相协调,风景区内建造交通道路及索道与电缆车要慎重进行。所有道路、建筑及服务设施,既要方便游客活动、安全舒适,又要避免过多过大,尽量减少对自然现状的损坏。 4、在风景名胜区内,凡属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护单位)或制定重点开展宗教活动以及具有特殊价值的古建筑、寺庙等,经文物部门审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根据有利于保护文物和发展旅游的原则进行修复。 二、古树名木什么部门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管理的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养护管理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保护管理;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的古树古木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管理;个人庭园中的古树名木,由个人保护管埋以及所在地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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